经A有限公司(注册号XXXXX)股东会决定:本公司派生分立为A有限公司、B有限公司,分立前A有限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,分立后A有限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,B有限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。分立前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,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或者提供xxx的请求,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
登报注意事项:
1. 凡在本报社刊登广告的单位,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。广告内容**与企业名称、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相一致。
2. 宣传获奖产品的广告及使用注册商标的广告,均需提供相应的明材料。获奖的产品应标明日期及颁奖单位。
3. 本报社对广告内容有权按照广告管理法规进行修改。
4. 广告收稿后,报社在收到停止刊登通知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负担。
5. 广告费须一次付清,报社收到汇款及有关资料后在两周内安排发布广告。
6. 其它注意事项来电咨询为准